⑴华侨在侨居地就业、谋生、定居年月的各种证明材料,包括身份证、居留证、就业和经商的证件,使馆或领馆、侨团、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等;
⑵公安派出所户口记载的出国年月;
⑶土改、对私房改造和代管时档案、资料记载的房主身份;
⑷国内亲属在1996年前干部自传、职工登记表中填写的海外亲人情况和组织上提供的有关材料;
⑸各级侨务部门了解、掌握的能证实当时身份的材料;
⑹能反映年月日期的海外汇款记载或汇款凭证;
⑺当时的海外来信。
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365777.com主办 @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-1